延安市人民医院就维修EMS冲击波治疗仪项目(项目编号:YASRMYY-2024-93)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项目为维修EMS冲击波治疗仪,为确保兼容性,需更换原厂配件,故本项目只能由新记(陕西)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经过市场调研及论证,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延安市人民医院招标采供科提出。
三、采购维修配件及预算:
内容 |
数量 |
预算 |
蓝枪头 |
1 |
48000元 |
红枪头POWER |
1 |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
联系人:李伟/张菁
电话:0911-288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