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对参保城乡居民住院病人报销比例有了新的调整,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0%,80岁以上老人报80%,90岁以上老人报90%,乙类药品个人自付20%,一次性医用材料和部分诊疗项目个人自付30%后再按比例报销,进口医用材料全部自付。
城乡居民在选择医院时应一看二听三比较,延安市人民医院起付线最低,报销比例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