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河庄坪、砖窑湾病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现聘任李勇等15名同志为我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
附件:1.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人员名单
2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职责
3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
4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延安市人民医院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 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人员名单
李 勇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全恒 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
呼延贵 市文明办副主任
雷志胜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晓翠 市政协委员、民盟副主委
李金涛 市卫生监督所 所长
黄志斌 延安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艾庆伟 陕西日报延安记者站站长
张晓荣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副主任
郭东粮 延安电视台党委副书记
张吉祥 延安日报社专刊部主任
白 晓 三秦都市报事业部主任
张宪军 宝塔区文明办 主任
梁小泉 宝塔区公安分局南市派出所所长
张 义 南市街道办事处七里铺社区书记
附件2 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提出反馈意见,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附件3 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
一、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入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乡村城市一样、院外院内一样)。
二、对待病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三、医院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收取“红包”,不勒索病人财物。是否为病人保守医密,不泄露病人隐私。
四、院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下级做表率,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按照有关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4 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1.批评权: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院有关部门直至院长反映。
2.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及主管领导反映。
3.建议权: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医院指定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1.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2.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3.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