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对2021年度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推荐5项一等奖院级科学技术奖项目参加2022年度延安市科技成果评审。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电话:2888024)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或科室、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延安市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2日
附件:2022年成果公示内容